防滲”“防漏”“防水”是一回事嗎?

     |      2022-07-08}

防滲”“防漏”“防水”是一回事嗎?

原創 吳建明 中國建筑防水雜志社

常熟市三恒建材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吳建明先生,長期從事高分子防水材料  丁基防水材料研發工作,同時也對建筑防水理論有著深入的思考與獨到的見解。本文中吳建明先生對“防滲”“防漏”“防水”三個常用概念作了辨析,提出了自己的觀點,區分了“結構自防滲”“結構外防護防水”的不同點,是關于“剛性防水”與“柔性防水”討論的延伸。歡迎業內人士一起參與討論。


我國新型防水材料與技術是從改革開放以后發展起來的,許多防水材料生產技術、生產設備、施工工藝以及防水理念、防水概念都是從國外引入的。幾十年來,國內在引進防水技術和設備的消化吸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發展時間短、基礎研究重視不夠、研發投入少、人才缺乏等原因,再加上防水行業生產企業“重市場營銷、輕技術研究”的現象比較普遍,導致行業在技術提高、再創新方面相對步伐緩慢。


與此同時,行業又存在防水理念、防水概念炒作成風和概念模糊、使用混亂的現象。如什么是“防滲”“防漏”“防水”等基本概念,?;鞛橐徽??!胺罎B”“防漏”“防水”三者是有區別的,本文就此作一辨析,拋磚引玉,供大家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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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滲”概念辨析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解釋,“防”有“防止、預防”的含義,也有“避免”的含義。當與防的對象組合使用時,如“防······”或“防······的”,對應的英文分別為“proof”或“proofing”。

“滲”用作動詞的中文基本解釋是“東西慢慢地透過或漏出”,可理解為“東西透過或漏出的速度慢、時間長、量相對較少”;對應的英文常用詞是“leak”或“leaking”,英文解釋:“to allow liquid or gas to get in or out through a small hole orcrack”或“to get in or out through a small hole or crack in sth.” ,還有如“滲入”為“to permeate”,“滲出”為“leak out,exude,ooze”等。

因此,在防水行業“防滲”可以理解為“通過采取一定的措施和方法,防止水慢慢透過建筑結構”。

我們目前常稱的“混凝土自防水”或“自防水混凝土”,是在混凝土澆筑中添加防水劑等有關助劑或采取控制水灰比、澆注溫度、脫模溫度等措施,來減少或消除混凝土在凝固過程中因應力收縮或水分揮發產生的孔隙或縫隙,提高混凝土的密實度和抗裂性,從而達到防滲抗滲的目的。如果混凝土不做外防水處理,服役中直接與水接觸,則混凝土表面仍直接受到水的侵蝕,水通過混凝土表面的孔隙或縫隙由表層向向里層擴散,若沒有貫通裂縫,一段時間內雖不會滲水,但長期來講滲水的概率還是很大的。由此嚴格來說,“混凝土自防水”或“自防水混凝土”說法不太準確,筆者認為應稱為“混凝土自防滲”或“自防滲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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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漏”概念辨析

“漏”用作動詞的中文解釋是“東西通過孔或縫滴下、透過或掉出”,也就是說“漏是東西通過孔或縫滴下、透過或掉出的速度快、量相對大”;對應的英文常用詞也是“leak”或“leaking”。對防水行業來說,“漏”應理解為“漏水”的概念,英文單詞應是“leak of water”或 “leak off”?!皾B”和“漏”的英文常用詞都是“leak”或“leaking”;將“滲”和“漏”放在一起表述為“滲漏”,或許與英文翻譯有關,或許純屬巧合。

筆者認為,在防水行業“防漏”可以理解為“通過采取一定的措施和方法,防止水通過孔或縫透過建筑結構”。

從以上的分析來看,“滲”和“漏”是有很大區別的,可以這樣簡單理解:“建筑結構無明顯水透過為‘滲’,有明顯的孔或縫時水透過就是‘漏’”。所以我們常說“堵漏”,就是因為有明水冒出必須用堵的辦法來解決。另外我們總是將“滲漏”組合在一起使用,這是不嚴密的,應嚴格區分“滲水”和“漏水”。

3“防水”概念辨析

“防水”的英文是“waterproof”或“waterproofing”,作形容詞時解釋為“防水的”,作動詞時解釋為“給······做防水處理”或“使······防水”。

“工程防水”應該理解為“通過對工程結構采取防水處理,阻止或阻隔水的侵入”,也就是在工程結構外表面采取鋪貼防水卷材、噴涂或涂刷防水涂料等外防護技術措施,來阻隔、阻擋水對工程結構的侵入,保護工程結構的安全,保證工程達到設計的服役壽命。所以,“工程防水”亦即“工程結構外防水”或“工程外防水”,既有“防止水侵入工程結構”的概念,還有“對工程結構防護”的概念?!肮こ谭浪辈粌H要達到工程結構不滲漏的目的,還要達到防護工程結構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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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   論

通過對“防滲”“防漏”“防水”概念的辨析,可以看出三者之間是有很大區別的。常稱的“結構自防水”不太準確,嚴格來講應該稱為“結構自防滲”或“結構自抗滲”,因此也就不能將它歸入“工程防水”的概念范疇,應獨立成章。這也很好地解釋了為什么“結構自防滲不能單獨作為一層防水層”。

對于從事混凝土結構自防滲的科技工作者提出的“只要混凝土結構自防滲解決了滲漏問題,就不需要做柔性外防水”“地下混凝土結構服役前期不出現開裂,中后期就不會出現開裂,服役百年也不會出現開裂”等觀點,筆者不敢茍同?,F有技術解決服役前期的結構開裂問題也許有可能,但對于服役中后期出現的開裂,如沉降引起的結構裂縫等,無法事前預測,單一靠結構自防滲難以保證工程不滲漏。另外,混凝土結構長期與地下水直接接觸,雖然不滲漏,但地下水及水中酸堿鹽離子和其他有害離子的侵蝕也是難以避免的,會影響結構的質量,縮短服役壽命。如某一線城市地鐵車站僅采用結構自防滲技術,滲漏問題比較突出,一直靠灌漿堵漏解決。實踐證明,“工程防水”不僅防止水入侵工程結構,更是為工程結構提供防護,不管是地下工程還是地上工程都應該采取外防水措施。

對于有專家認為“柔性防水材料在地下使用防水效果不能與工程結構同壽命”的問題,筆者也提出一點看法。柔性防水材料主要是塑料和橡膠等高分子材料,它們來自于埋藏地下深處億萬年的石油,用于防水的高分子材料針對地下環境的化學穩定性是很高的,如三元乙丙(EPDM)橡膠、丁基橡膠(IIR),聚乙烯(PE)樹脂、熱塑性聚烯烴(TPO)等,理論上在地下數百年不會降解,這也是聚乙烯塑料包裝袋成為白色垃圾的原因和超市“禁塑”的依據。地下防水的技術關鍵是密封抗竄水,只要達到密封抗竄水的要求,柔性防水材料在地下使用的防水效果與工程結構同壽命,目前沒有足夠證據可以懷疑。

筆者曾在2020年第1期《中國建筑防水》雜志上發表了《“剛性防水”與“柔性防水”機理辨析》的文章,將“混凝土自防水”或“自防水混凝土”劃歸剛性防水的范疇,這與本文所作的概念辨析是有矛盾的。隨著筆者對相關理論研究和概念理解的深入,不斷修正自己的觀點,為消除讀者對筆者觀點“前后矛盾”的印象,特此解釋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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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   語

通過以上對“防滲”“防漏”“防水”概念的辨析,厘清了三者的關系和區別,這有助于防水行業分清“結構自防滲”“結構外防護防水”的不同點,也有益于解決業內對“結構自防滲”“剛性防水”與“柔性防水”的紛爭。本文為筆者的個人觀點,供行業人士一起探討。